樂而不疲
本末倒置了。
彈結他唱歌仔本來就是為快樂,但這事由個人到要與人分享時,被推移而改變了形狀。這是自己的問題。到底我為了甚麼寫歌,迫朋友聽然後給意見,這樣做 的意義是甚麼。與人分享有人喜歡是重要,但價值與意義應該是自己賦予的,這個,與自信,不是更重要嗎。總不能一世靠朋友推,那我在那裡,也不可能是為迎合 誰而做吧,況且每個人的口味不同,又不是靠黎搵食,我只是喜歡做,是興趣,應該要樂而不疲地做喜歡的事。
傻的,哭了一會,本來這事帶給我的應該只會是快樂。
「做喜歡的事,讓喜歡的事有價值」,價值是自己賦予的,記緊。反正比上永遠不足,看見那不足,我應該是要學習走前,而不是懼怕而後退的。從朋友網誌中看到一句「Stay Hungry, Stay Foolish」,這是個很好的時候。反正不急,慢慢來。
很好,這樣想之下我回復到半年前的狀態。停滯一小段日子之後,有點靈感,呵。
我想我擁有一堆容忍度很高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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